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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人事处《关于双师型教师认定的通知》

发布时间 :2020年05月24日      来源 :       编辑 :杨海宽      浏览量 :

根据学校2020年5月21日发布的《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》(华航校发〔2020〕91号)文件的规定,现对学校2020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通知如下:

一、认定范围

学校所有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,含机关教辅相关人员。

二、认定流程

(一)请符合文件第四条规定条件的专任教师填写文件后附的《认定申请表》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、复印件,于5月31日前交所在单位进行初审。

各单位在初审时一定要仔细核对,核对无误后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并于6月5日前将《认定申请表》(包括材料复印件)、单位双师型教师认定汇总表(见附件)报送人事处12#215房间,汇总表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邮箱1161264427@qq.com。

(二)人事处牵头教务处、科技处在10天内审核完毕,并将审核结果提交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委员会认定。

(三)学校发文认定。

双师型教师认定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、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的重要举措,有助于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,请各单位、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高度重视,按时申报,尤其是各学院要广泛动员,保证符合条件的教师应认尽认。

经学校认定为双师型教师的教职工,在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时将作为加分项。

联系人:黄庆节 电话:0316-2083295

上一条:转发教务处《关于做好2019-2020-2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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