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2020年5月21日发布的《双师型教师认定管理办法》(华航校发〔2020〕91号)文件的规定,现对学校2020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通知如下:
一、认定范围
学校所有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任教师,含机关教辅相关人员。
二、认定流程
(一)请符合文件第四条规定条件的专任教师填写文件后附的《认定申请表》,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、复印件,于5月31日前交所在单位进行初审。
各单位在初审时一定要仔细核对,核对无误后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并于6月5日前将《认定申请表》(包括材料复印件)、单位双师型教师认定汇总表(见附件)报送人事处12#215房间,汇总表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邮箱1161264427@qq.com。
(二)人事处牵头教务处、科技处在10天内审核完毕,并将审核结果提交“双师型”教师认定委员会认定。
(三)学校发文认定。
双师型教师认定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、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的重要举措,有助于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,请各单位、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高度重视,按时申报,尤其是各学院要广泛动员,保证符合条件的教师应认尽认。
经学校认定为双师型教师的教职工,在评定专业技术职务时将作为加分项。
联系人:黄庆节 电话:0316-2083295